不要認為茶王樹炒作是小事。
有關冰島老寨茶王樹炒作事件,這兩天在茶界引發廣泛討論。一時間質疑者有之,贊賞者有之。云南省茶葉流通協會將其定性為“競價交易”,貌似公開承認了這種炒作行為的正當性、合理性。但僅憑買主與茶王樹主人之間的一紙協議,有何種理由認定這就是“競價交易”呢?
2月27日,云南省茶葉流通協會就此事件發文稱,“云南古樹茶被消費者持續追捧已成常態,在消費偏好、資源稀缺、資本進入等因素作用下,珍稀古樹茶已突破大宗茶交易藩籬,升格成為競價交易的聚焦產品。全省各主產茶區標志性古茶園競相成為交易熱點,云南古樹茶競價交易時代已經到來。”
“競價交易”一詞來自于股市,交易行為除了買方、賣方,還應有對手方,成交遵循價格優先、時間優先的原則。從“競價交易”的基本定義來看,冰島老寨茶王樹炒作事件與所謂“競價交易”毫不相干——目前公開的信息,也只有一份買家與茶王樹主人私下擬定的協議。這88萬元買斷的“采摘權”,究竟是茶王樹主人叫價,還是買家自定,外人無從知曉,何況并無任何公開競價的“對手方”參與其間。此類桌面下的暗箱交易,憑什么要認定為“競價交易”?
誰跟誰競的價呀?
該協會據此并認定“云南古樹茶競價交易時代已經到來”,不能不讓人覺得是在變相鼓勵這類行為。實在不應該啊。
這幾年來,茶王樹炒作事件此起彼伏。但細究根源,無不出自個別茶商與茶王樹主人的私下勾兌。無論是去年喊出68萬元的老班章茶王樹,還是近期88萬元的冰島老寨茶王樹,價格出臺前均毫無聲息,最后擺在公眾面前的不過是一張A4紙。個別山頭偶爾為之的“拍賣會”,勉強還能算得上一種“競價交易”。所謂的茶王樹買斷采摘權,始終卻只有買賣雙方在場,對外隨便爆出一個驚世駭俗的價格,借以揚名天下,如果這還算不上炒作,那什么樣的行為才能算炒作?
顯然,這并非“競價”,而是在違法犯罪的邊緣試探。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》第十四條:“經營者不得有下列不正當價格行為:(一)相互串通,操縱市場價格,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;(三)捏造、散布漲價信息,哄抬價格,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的。”
上述條款對經營者相互串通、操縱市場價格以及散布漲價信息、哄抬價格等行為有明確規定,如果違法事實成立,應承擔的法律責任包括:“經營者有本法第十四條所列行為之一的,責令改正,沒收違法所得,可以并處違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罰款。”
可見,有意串通、哄抬名山原料價格的行為,已經涉嫌犯罪。如果有關部門肯較這個真,后果是相當嚴重的。
不要認為茶王樹炒作是小事,直接后果便是連年來名山古樹原料價格的畸形暴漲,進一步導致新茶、老茶價格倒掛,廠商造假成風,茶農手上原料積壓,終端爆倉風險加劇……對整個行業可謂有百害而無一利。
是到了正視茶王樹炒作的時候了。如果真要“競價交易”,請在公開、公正、透明的條件下進行。至于那些到處捏造、散布春茶漲價信息的,還是小心為妙吧。
文:老茶鬼(茶界獨立評論員)2019.2.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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